可以注冊商標的產品和服務類別
來源: | 發布時間:2014-2-11 10:46:38 | 瀏覽次數:
可以注冊商標的產品及服務類別大體列示如下:
第 1 類
用于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森林的化學品。如:保存食品用化學品,鞣料,工業用粘合劑等,適用商標類別有一定的明確列示性,非純粹概念定義。
第 2 類
顏料,清漆,漆,防銹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媒染劑,等一些裝飾藝術性材料。
第 3 類
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擦亮、去漬及研磨用制劑,屬于清潔類用品。
第 4 類
工業用油及油脂,潤滑劑,吸收、噴灑和粘結灰塵用品,燃料等類似特征物品。
第 5 類
醫用和獸醫用制劑,具有防治性醫療特征物品。
第 6 類
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筑材料,該類別范圍廣泛。
第 7 類
機器和機床,馬達和發動機及非手動農業工具,孵化器。
第 8 類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等日常用品。
第 9 類
調節或控制電的儀器和器具,錄制、通訊、重放聲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數據載體,錄音盤,自動售貨器和投幣啟動裝置的機械結構,現金收入記錄機、計算機和數據處理裝置,滅火器械。屬于科學、航海、測地和教學用具及儀器。
第 10 類
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用儀器及器械。
第 11 類
照明、加溫、蒸汽、烹調、冷藏、干燥、通風、供水以及衛生設備裝置。
第 12 類 車輛,陸、空、海用運載器。
第 13 類 火器,軍火及子彈,爆炸物,煙火。
第 14 類 貴重金屬及其合金以及不屬別類的貴重金屬制品或鍍有貴重金屬的物品,珠寶,首飾,寶石,鐘表和計時儀器。
第 15 類 樂器。
第 16 類 紙、紙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裝訂用品,照片,文具用品等教育性材料。
第 17 類 橡膠、古塔膠,樹膠、石棉、云母以及這些原材料的制品,適用工業使用。
第 18 類 皮革及人造皮革,毛皮,箱子及旅行袋,等日常用品。
第 19 類 非金屬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屬剛性管,該類別要明確列示。
第 20 類 家具,玻璃鏡子,鏡框,等裝飾性工藝性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 21 類 家庭或廚房用具及容器,特征是方便日常生活。
第 22 類 纜,繩,網,帳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屬別類的),襯墊及填充料(橡膠或塑料除外),紡織用纖維原料。
第 23 類 紡織用紗、線。
第 24 類 不屬別類的布料及紡織品,床單和桌布 。
第 25 類 服裝,鞋,帽。
第 26 類 飾帶及編帶,花邊及刺繡,鈕扣領鉤扣,飾針及縫針,假花等服裝裝飾性產品。
第 27 類 地席,地毯,油氈及其他鋪地板用品,席類,非紡織品墻帷等家用品。
第 28 類 玩具,娛樂品,不屬別類的體育及運動用品,圣誕樹用裝飾品,具有兒童娛樂性特征的產品。
第 29 類 魚,家禽及野味,肉,肉汁,腌漬、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凍,果醬,蜜餞,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 30 類可可,糖, 咖啡,茶,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等廚房用品和材料!
第 31 類 園藝,農業,林業產品及不屬別類的谷物,新鮮水果和蔬菜,牲畜,種籽,動物飼料,草木及花卉,麥芽。
第 32 類 水果飲料及果汁,糖漿及其他供飲料用的制劑,啤酒,礦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飲料。
第 33 類 含酒精的飲料。
第 34 類 煙具,煙草,火柴。
第 35 類 實業經營,廣告,實業管理,辦公事務。
第 36 類 金融,貨幣事務,保險。
第 37 類 房屋建筑,修理等服務。
第 38 類 電信。
第 39 類 商品包裝和貯藏,運輸,旅行安排。
第 40 類 材料處理。
第 41 類 提供培訓,娛樂,教育等文體活動。
第 42 類 科技服務和相關的研究與設計;計算機硬件與軟件的設計與開發;法律服務工業分析與研究。
第 43 類 食物和飲料服務;臨時住宿。
第 44 類 獸醫服務;人或動物的衛生和美容服務;醫療服務;農業、園藝或林業服務。
第 45 類 由他人提供的為滿足個人需要的私人和社會服務;為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的服務。該服務類別較特殊。